2019年2月28日 星期四

舊區重建的迷思──甚麼正在我們的社區中消失?


(寫於2011年)

一、前言

市區重建局的K7項目──即「觀塘市中心及月華街重建項目」──是市區重建局歷年來規模最龐大的舊區重建項目。新項目計劃將把裕民坊、仁愛圍、月華街、輔仁街、仁愛圍等區域的建築物全部拆卸重建,在觀塘市中心興建大型地標性商場、商業區、綠化區、住宅區等。換句話說,我們所熟悉的觀塘,正在消失之中。

究竟,重建的目的和結果,是不是如市區重建局所講的那般「以人為本」、「改善市區居民的生活質素」?它又如何「減少居住在惡劣環境人士的數目」?而舊區重建所換來的,除了是個閃閃發亮的建築物的興起,和一堆破爛舊房子和幾條舊街街名的消失之外,我們還將失去甚麼呢?


二、消失的空間

歷史

看觀塘的近史,你會發現它其實是最能反映香港經濟模式和人文發展轉變的地區。觀塘是香港第一個新市鎮,它本用以安置六十年代期受市區重建影響,被拆遷的徒置大廈的居民(諷刺的是,這批當年因市區重建而被逼遷到觀塘的市民,到了今天又因市區重建而被逼遷離觀塘)。當年殖民政府看中觀塘人跡罕至,不用解決遷徙安置的問題,因而選了這個地方發展工業區,以應付當年供不應求的工業用地。而當年被遷到這個新市鎮的大量居民,就正好為工業區提供了大量勞動力資源。

六十年代觀塘人口密度暴增(現在人口已升至接近六十萬人),原因除了上述的因素之外,亦因大量國內移民突然湧至,除了為觀塘工業村提供了大量廉價勞工,卻同時大大提升了該區的人口密度,令區內出現了大量質素粗劣的民居,例如僭建的天台屋等,同時為了應付急增的人口,許多地方也用以興建交通設施,如巴士總站,小巴站等。自此,觀塘成為了在生活上自給自足,但卻欠缺社區設施的衛星市鎮。

多元文化

從發展至今五十多年來,觀塘區一直容納著不同階級、文化、政治背景的人。由於它一直是香港重要的工業區,因此它聚集了大量低下基層的工人(工人宿舍)和公共屋邨居民,同時月華街、功樂道等「半山」區卻是相對高尚的住宅區。

由於觀塘區的人口密度甚高,又沒有甚麼康樂、文娛、休憩、消費等設施,因此民間漸漸自行形成了一些低消費而迎合基層需要的店舖,例如樓上理髮店(也有開設於橫街小巷的傳統上海式理髮舖)、小販、排檔、麻雀館,甚至近年來興起的漫畫書室和樓上咖啡館等。然而,雖然新區的規劃中聲稱有預留空間給傳統地方特色店舖,但有誰能保證這些弱勢的低資本小商戶可以在與大企業和連鎖集團的競爭中不被淘汰呢?



1物華街路旁的鐘錶維修檔

經濟轉型的見證

五十年代香港工業發展迅速,政府物色工業用地,觀塘是香港其中一個最中的工業區,自此以後更一直是香港的工業重鎮,由牛頭角至觀塘到九龍灣一帶全是工廠大廈。直到八、九十年代香港經濟開始轉型,工業發展面向內地更低成本的勞工和租金,工廠差不多全部北移,觀塘區不再是工業區。由於此地段的租金相對遠較中環、金鐘等地段低廉,因此很多樓高數十層的商業大廈漸漸在九龍灣至觀塘屹立起來。然而,商業不是經濟轉型的重點,重點其實是──地產。由於制度轉型以致資本累積於方式轉變(regime change on capital accumulation),土地才是香港最值錢的資本,因此工廠大廈的業主都把物業賣給地產發展商,以得到豐厚的利潤。

雖然經濟轉型,但大部分工廠大廈卻沒有因此而被丟空。據政府資料顯示,2008年年底分層工廠大廈空置率只有6.5%。由此可以看出,工廠大廈的用途亦跟著經濟模式的轉變而「轉型」。很多工廠大廈因為租金便宜,而且地方寬敞,因此都被看中改裝為私人辦公室、貨倉、迷你倉、甚至攀石場,還有很多負擔不起昂貴租金的藝術家,把工廈變身為其藝術工作室、排練室等。如此一來,我們便能透過生活空間的實踐,善用社區資源。

弱勢社羣

觀塘有超過六成居民居住在公共邨屋,包括翠屏邨、和樂邨、牛頭角邨等。在私人樓宇方面,很多都已經落成四十年或以上。而且,由於觀塘區發展已經超過五十年,因此很多居民都已經年紀老邁。



2 觀塘住了不同階級及文化背景的人

除了公共屋邨和自住的私人樓宇之外,值得留意的是,很多老舊的私人樓宇的天台上(例如輔仁街、仁愛圍等)都有很多僭建的天台屋和分租板間房,在地價高昂的香港為非本地人(如內地人、南亞裔人士等)提供廉價住處。這些人沒有資格申請(或者還未申請得到)公共房屋,又負擔不起昂貴的租金,更沒可能有能力買樓,現在居住環境雖差,但最少有家可歸。然而,重建過後的新觀塘,是真的可個更好的環境可以重新容納這羣人,還是根本就是把他們趕出此區呢?

消失的文化

阿巴斯(Ackbar Abbas)指出香港的空間,是「消失的空間」,同時他認為香港之所以會被稱為「文化沙漠」(a culture desert),是因為它的文化是「消失的文化」(culture of disappearance)。「文化沙漠」的意思不是說香港沒有文學、電影、藝術、街頭文化等活動在進行,只是這些都沒有被公認為「文化本身」(it was just not recognized to be culture as such);而他說「消失的文化」並不是單純指香港的文化在消失之中,而是說「消失」本身就是香港文化的本質。阿巴斯說,(1997年以後)香港文化形態的轉變可以概括如下:從只看到「沙漠」的「逆向幻覺」(reverse hallucination),到一種「消失的文化」(culture of disappearance)──其容貌就是在於其消失的迫切性。 他進一步為這段文字作解說,他指出所謂消失的文化,意思並不是說不存在、缺席,甚至不是不被認同,而是某意義上的被誤認(misrecognition)。這種文化是很基本,很原始的,而未被發現或重視的文化。 就如香港很多很有歷史意義的本土文化或街頭文化,大都被認為難登大雅之堂而不受重視,以至不被保護(例如天星馬頭、鴨寮街等);然而到了受到大部分人注目,受到政府的「保育」,卻已經回復不了它最本身的面目了,它們的真正意義就已經被扭曲了(例如「大笪地」、藍屋、永利街等),因為它們不再是由人「活」出來的,建築物不再與人發生密切的關係,其演變或發展便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義。



3 幾塊木板和幾個膠樽便成了老婆婆的「攤檔」。重建後她將何去何從?

重建後的觀塘將興建用大量玻璃與鏡面作為材料的閃亮建築物和夢幻式綠化區,然而,這些建築卻是阿巴斯所說的「匿名的」,或沒有特色的(simply anonymous)。因為它們並不是由社區中的人以生活經驗創造出來的,所以根本沒有任何本土特色可言,相反卻似乎是可以置於世界上任何地方而非一定要置於香港。這樣除了在原本殘破的地方換來了幾幢新簇簇但怪裡怪氣的建築物外,更嚴重的後果是它們洗刷走了該區原有的街道和建築背景和歷史意義。


三、我們的空間被誰操控?

法國學者亨利‧列斐伏爾(Henri Lefebvre)在其文章〈空間的生產(Production of Space)〉之中指出人類的空間並不是純粹是個別事物的羅列,必須切實地與身邊的人物和事物發生關係,「空間」才能被賦予意義,如此社會空間才得以被生產和被創造。 這種產生可以是無意識的,因為這融合在我們每天的生活之中,是我們「活」出來的;然而這又是有意識的,因為我們都會為了讓自己在存活的空間裡生活得更好(或者只單純讓自己能夠在該空間生活而已),而主動以不同方式去創造「空間」。根據列斐伏爾的意思,這種我們每天用生活去創造空間的過程,稱作「感知空間」(spatial practice)。這就是我們每天生活的空間,即某社區中每天規律的日常生活,例如:上班、上學、假日去遊樂休憩等,是整個社區中「大家」都是這樣做的,而非只有一、兩個個別的人或家庭這樣做。我們憑藉每天做著相類似的事去創造自己想要的感知空間,例如官塘區沒有足夠的文娛康樂設施,老者便每天在仁愛圍的橫街小巷中聚集玩器;經濟轉型,工廠大廈空置,藝術團體或樂隊便以相對較便宜的租金租用工廠大廈單位作為練習甚至演出的場地。這些便是生產空間的力量,同時也是「生活空間」(representational space)的力量。

然而,社區中大部分人的感知空間和生活空間往往會被一群掌握金錢和權力的小部分人去支配和操控,去創造他們認為是對整個社區都最好的「構思空間」(representations of space)。他們與其他大部分人生活在不同的階級之上,而他們所做的所謂市區重建,正正就是把他們在舒適的辦公室中構思出來的空間,覆蓋於人們每天在不同社群中「生活」出來的感知空間之上,而推翻我們一切「日常生活的實踐」(practices of everyday life)。

在香港,兩個最主要主宰土地用途的空間構思者,便是市區重建局和所有大型地產發展商。

市區重建局

「市區重建應落實『以人為本』的工作坊針。市區重建的目的是改善市區居民的生活質素。政府既會兼顧社會上各方人士的利益與需要,亦不會犧牲任何社群的合法利益。這項政策的目的是減少居住在惡劣環境人士的數目。」

在市區重建局的宣傳短片中指出,發展已經超過四十年的觀塘市中心已經嚴重老化,樓宇欠缺管理,治安和衛生環境極差,因此重建觀塘市中心的項目「刻不容緩」。可是情況是否完全就如政府展示給我們看的那一面向?造成現在觀塘的環境的罪魁禍首又是誰?重點是重建之後,環境是否真的可以如市民心目中那般美好?

市建局聲稱,在進行重建的過程中,絕對會緊守四項守則:

「為進行重建項目而物業被收購或收回的業主必須獲得公平合理的補償;受重建項目影響的住宅租戶必須獲得妥善的安置;市區重建應使整體社會受惠;以及受重建項目影響的居民應有機會就有關項目表達意見。」

然而,在現實中,其處事手法似乎與其公佈的理念有著天壤之別,在民間團體的走訪下,我們可以聽到居民真實的聲音。

有樓上理髮店東主指出,他們從事該行業已經二十多年,由家中步行到店舖只需十分鐘,可節省很多交通費。重建之後,他們根本沒有可能從事相同的行業,原因是:二十多年來辛苦建立的社區網絡將被摧毀、市建局的賠償價不公平(五百尺的單位只賠一百七十多萬),根本沒有可能在同區買回類似單位繼續經營(因為他們不可能與連鎖商店或大公司競爭),即使想轉行亦很艱難,日後的生計也成問題。

二十年前,港英政府的「土地發展公司」(即市區重建局的前身)公佈將觀塘的市區重建項目,但計劃卻擱置二十年。二十年來,受重建影響的觀塘區居民多次收到凍結戶口的調查,令他們以為重建快將落實,因此不敢花錢進行維修,以至市中心的樓宇質素興居民的居住環境均比差不多樓齡的月華街等的樓宇差很多。二十年後的一九九八年,市建局終落實觀塘市中心重建計劃,並暗地裡向居民說,若支持重建項目,而且支持最高地積比率的方案的話,他們就會得到最多的賠償。然而,最終市建局向居民提出的賠償金額只是每尺接近六千元的低價,而且只單方面向居民提出金額,卻不公開如何計算賠償價,政府的測量師所量度的地積又跟居民所聘請的測量師的量度的有出入。如此居民根本沒有可能在同區七年樓齡的樓宇。市建局黑箱作業,對居民的聲音亦置之不理,居民深感一而再,再而三受騙。 年老的居民的物業被收回後,根本沒有可能在同區置業(甚至四五十年樓齡的樓也可能買不到,因為新區發展後地價會暴升,而居民的賠償價卻凍結在重建公佈前的水平),而如果要搬離此區的話,他們便會失去原有的社區網絡,頓時年老無依。對此,梁文道在其文章〈民主,從舊區重建開始(二之二)以消滅社區為己任的市區重建〉作出了一針見血的批評:

「把原來的居民分散遷移到不同的新廈,並不會使他們過得更好,只能讓他們迷失已往維生的方法。如果老區的居民去的是衛星新市鎮,就更只會製造出純粹的居住空間,沒有工作,並且需要大量周邊支援設施。在最壞的情況底下,這還是催生貧社區,拉大貧富差距的原因。有些小孩因為父母要去遙遠的市區工作,又沒有鄰居照顧,只好混跡街頭;有些老人家離開了熟悉的鄰里,不只失去了與鄰居共同分擔生活必需品的費用的機會,更少了傾訴心聲噓寒問暖的朋友,只能孤苦地待在設備比較新淨的房子裡等待時光流逝。很不幸,這種最壞的情況在香港卻絕非甚麼罕見的特例。」

事實上,畢竟很多觀塘市中心的舊樓已日久失修,該區的業主大多十分支持重建。然而,市建局多番扣減居民的賠償(例如,所有重建賠償均以實用面積計算),重建後的社區又不可能安置原區居民(新區落成後,地產發展商必然會興建高密度中至高尚住宅以謀利,年老而沒有經濟能力,且只拿著微薄賠償的居民根本沒可能搬回原區。)最終,重建的結果並不是改善原區居民的生活質素,而是把原區居民趕走。



4二十年來,居民一直以為快將重建而沒有修復樓宇,以至樓宇變得殘破不堪

市區重建區不是政府部門嗎?為甚麼不是以市民的利益為己任呢?實際情況是,市建局雖然是政府機構,但局中員工的薪酬是「按表現」增加的,而高層職員更可分得花紅。因此,如果市區重建項目中能得到可觀的盈利的話,得益最多者便即是市建局裡面的既得利益者。梁文道在〈傻瓜,這是經濟!〉中便道出了市區重建局的真實面目:

「……市區重建局之所以不願意採納日漸通行國際的住民參與式舊區規劃,原因也在於它非得走原區居民不可。唯獨如此,它才能完整地把一塊空白的土地賣給地產商,讓舊區變作加入市場的新資源。而且,也只有如此,以商業模式運作的市建局才能分得花紅。這才是市建局「活化市區」和「改善居民生活」等言詞背後的真正動力。」

地產發展商

地產發展商是另一個主宰香港土地用途的空間建構者。這些年來香港經濟轉型,體制的改變以致資本累積的方式轉變(regime change on capital accumulation),地產業發展蓬勃,土地成了最有利可圖的資本。

作為商業機構,地產發展商的最終目的是賺錢,尤其是大部分地產公司都是上市公司,只消一句「要向股東交代」便可不顧企業良心,將賺錢的目標定到最高。

一直以來,地產商在收購了市區用地之後,便在土地上大興土木,近年更多興建豪宅式高尚住宅,以謀取暴利。此外,發展商更會在住宅區附近(或底部)興建大型購物商場。大部分這類商場的規模和型格都大同小異──都是用大量玻璃、金屬等反光物料所造成以製造五光十色的夢幻效果,商場裡面大部分都只是能夠負擔得起商場昂貴租金的大企業或連鎖商店,商店裡面出售的全是付得起「上架費」後而又能有豐厚利潤的品牌商品。在這樣的環境底下,小商戶根本沒有可能在大型購物商場中生存。縱使在商場外面,他們仍然沒有競爭的餘地,原因是該地區在被大型發展商「進駐」之後,興建豪宅和大型商場,使到鄰近地區地價飊升,結果便只有附近業主大幅加租而令小商戶和老店子因經營不住而黯然離場。根據香港過去的經驗,很多土本文化都因此而湮滅,或者被趕離原區,聲稱「以民為本」、「改善人民生活質素」的市區重建竟成了本土文化的殺手。



5 屹立於觀塘市中心的大型購物商場

在改變市區的商店模式之後,人們的購物模式也隨之而改變。首先,購物已經不是因為出於需要,消費成了人們的「消閒」活動(所謂「消閒」,就是說人們有太多空閒時間,需要把它消耗掉):

「消費者道先消費的是自己的時間,亦即是自己的生命。在商場遨遊也就有如吃飽造的夢,不為別的,只為負擔過重的腸胃得不切實際的解脫。」

再者,貪心的發展商除了希望吸引本區的市民到其旗下商場消費,亦渴望吸引更多非本區市民──只要這些人付得起錢消費。因此,他們為消費者製造了很多環境舒適的「管道」,引導消費者直達消費場地,便即是「點對點」連接屋苑與商場(例如將軍澳大量屋苑連商場的設計),或「點對點」連接交通交匯處與商場的架空行人天橋。然而,這些為消費者提供方便的管道,卻是另一個扼殺本土街頭文化的原兇:

「行人天橋和隧道又加強了街道只是連接A點B點的通道、『行街』漸漸被『行公司』或『行商場』取代。」

「……這種看似簡單方便的做法卻嚴重扭曲了香港社會,發展商以高價投得地皮興建樓宇時,當然會想盡辦法擴大樓宇的地積比率。樓宇密度高,街道當然狹窄,街上的行人卻不論甚麼時候都多。跟其他大城市相比,在香港的街道上行走毫不舒商自在。」



6 舊區重建後,街頭報販或將負擔不起暴升的租金而經營不了下去

四、所謂「以人為本」

由此可見,市區重建局的市區重建計劃似乎並不是完全以「以人為本」、「改善人民生活」為己任,它甚至不是首要為該區居民服務,不是首要把居民原區安置,卻是以賺到最多的金錢為己任──除非市建局認為「減少居住在惡劣環境人士的數目」的唯一方法,就是把「環境惡劣的居所」全部拆卸,然後把窮人趕離原區。

縱使有能力在該區購入或租用物業的人,有很多享受社區文化的權益亦被剝奪了,因為包圍在身邊四周的,全是被建構出來的一式一樣的街道、屋苑、商場等社區景觀,因而失去了創造和享受街頭文化的權利。

根據美國政治哲學家艾莉斯(Young, Iris Marion)的說法,社區當中應是包含了很多元素。她認為「城市生活」應被定義為很多陌生人居住在同一個社區裡面,而這個社區裡面個別的個體和團體分別去互動和經驗他們各自所屬的空間,「城市生活」就是聚集了一堆相類似的人羣、社會團體、社區網絡,是一個由「小社區」(a vast array of small “communities”)結合而成的龐大集合。 因此,所謂的居民的社區網絡並不只是鄰里關係那麼簡單,比方說,一個居住在觀塘市中心舊樓的老人,他除了擁有相識數十載的鄰居好友外,還可以清楚知道到哪個街市哪個攤檔可以買得到又便宜又新鮮的豬肉;要到附近哪家公立醫院才可以看到哪個專科醫生;在自己家樓下乘哪一號車可以到達想去的地方等。

艾莉斯指出,真正的規範化的理想城市生活,必須包含以下四點:沒有排斥的社會差異(social differentiation without exclusion)──大都市裡必須融合不同文化、階級、種族、歷史背景的人,而保障他們各自不被排斥;多樣性(variety)──城市需混入不同種類的團體,從而組成包含各種差異的社會空間,才能使該社區成為有生氣、有趣味、能帶給人們快樂的社區;吸引力(eroticism)──城市的吸引力在於,它需能夠為居民和訪客,帶來驚喜和不同的可能性,例如千變萬化、生機勃勃的街頭文化或本土生活智慧,而非千篇一律由權力掌控者所建構的「理想化」生活空間;公共性(publicity)──城市應為市民提供公共空間的實際經驗(actual experience of public space),因為每個人都有權利去參與空間的生產和創造,並有權表達自己的立場和意見,有權選擇屬於不同的團體,選擇投入不同的社區生活。

在這種社區環境之下,不同族羣的人的利益才能受到保障,就例如小販攤檔可以和apm共存,銀都戲院亦能在商場中的迷你戲院競爭下不被淘汰。這當然是非常理想化的想法,但政府的角色正正就應該致力平衡貧富,去確保這種社會差異(Social Difference),盡力讓市民有能力並有可能選擇自己想過的生活。但顯然地,今天我們的政府並沒有做好這方面的工作,反而縱容市建局向地產商傾斜,漠視小市民利益。



7 位於觀塘物華街的「排檔」

五、舊區該如何更新

真正符合市民所需的「舊區重建」(或舊區更新)應該是怎樣的呢?是不是所有舊區都應以推土機推倒然後在原地重新興建新城市呢?哈維爾(David Harvey)給出的答案必然是否定的。他在其文章〈城市權利〉(The Right to The City)中批評,「暴力,就是要求在舊建築的殘骸之上建立新的城市世界」(Violence is required to build the new urban world on the wreckage of the old)。人民並不是要求完美的規劃,無瑕的城市,而只需有屬於他們的公共空間、能容納每個人的差異的(真正的)共融社會。要做到這樣的社會,我們首要做到的,便是要注意到弱勢社羣的利益,因為在城市轉型的過程中,首當其衝被犧牲掉的,往往是那些窮人、弱勢社羣、被邊綠化的人,如若我們要對抗這種不公義的暴力,便得與如市區重建的這種「創造性破壞」反覆較量。

其次,我們需要的是絕對民主的建設社區的權利。如哈維爾所說,我們每個生活於這個社區的居民都擁有這種城市權利,去改變自己、改變自己所身處的城市;但這不可能依靠個人的力量,而需要連繫身邊每個同樣享有這種權利的鄰居。這跟阿巴斯所說的「空間實踐」不謀而合,都是不可避免地依賴於集體行使的權力,去重塑城市化的進程。

城市的發展其實是利用城市盈餘的過程,然而,在利用和生產這些盈餘的過程應以民主方式去操控,因為這權才能構成真正的城市權利。




8 只有星期六日才會出現在仁愛圍的小販攤檔

六、總結

「市區重建」的定義,是否真的需要把原有城市面貌全然推倒,而在廢墟中重新種出新的都市?在重建的過程中,發展者應該盡量撇開既得利益者的角度,而是以廣大城市居民的生活出發,讓民主滲透城市的舊區更新計劃裡面。否則,廣大市民的城市權利被剝削,我們將失去創造生活空間的權利,我們的空間實踐將受到打壓;而且,建構空間為我們帶來金光閃閃卻完全沒有內涵可言的高樓大廈、購物商場,令本土的街道文化日漸消失、老店子倒閉、傳統手藝失傳……我們的文化頓成了消失的文化;再者,由於賴以儲存集體回憶的載體逐漸消失,以致活在這個城市的人的個人身份認同和城市歸屬感被淡化,人們漸漸失去了空間的歷史,城市的空間便成了消失的空間。



參考資料:

Ackbar Abbas, Hong Kong: Culture and the Politics of Disappearance,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1997)

Harvey, David (2008), “The Right to the City” in New Left Review, September/October, 2008. London.

Lefebvre, Henri (1991), The Production of Space.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ers. pp26-46.

Young, Iris Marion (1990), Justice and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活化工廈 發展商唔鍾意?──以觀塘為例」,香港獨立媒體,2009-10-26
www.inmediahk.net/node/100497

周綺薇、杜立基、李維怡編,《黃幡翻飛處──看 我們的利東街》,香港:影行者有限公司(2007)

馬國明,《路邊政治經濟學新篇》,香港 :進一步多媒體(2009)

許寶強編,《重寫我城的歷史故事》,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中國)(2010)

潘慧嫻(Allice Poon),顏詩敏譯,《地產霸權》,香港:天窗出版(2010)

觀塘重建側影( 網上影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v=u4CfjNxqkeE

觀塘重建[市建局宣傳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Le3gumGnf0

網上資料:官塘近史簡介 http://www.kwuntongculture.hk/home.php?op=history

《鏗鏘集──觀塘重建幾點啟示》,香港電台,2009-11-15

〈鄭家純︰市建局堅持名鑄高定價〉,信報,8-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