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日 星期一

異質的身體──張國榮的藝術成就(三之三)



(筆者按:本文寫於2011年12月,作為中文大學「CULS 5203 文化與藝術與身體」期末論文,修改於2013年3月,即張國榮逝世十週年)


主流媒體作為社會規訓中的監視者

法國哲學家福柯(Michael Foucault)在他的「柔順的身體」中指出,權力要操控人類,必須把權力量化,當中最具體的做法,是社會規範透過限制我們的肉體、「養成習慣」銘刻(inscribe)在我們的身上,例如規定人們從小到大保持筆挺的身體、有節制的行為、有整潔的外表,並強調這樣才是「良好」的表現,是為「紀律」。

除了限制,紀律的實施以及權力的效果還要加上「監視」,使權加的強制機制更鞏固地落實。福柯又指,這種監視往往是層級的、連續化的、切實的監督,而且必會配合以一套規範化的裁決──對偏離紀律的,「污穢」或「不潔」的行為、活動、時間、言語、肉體、性等都會加以懲罰。若這種懲罰當未及嚴重程度,不必以監禁或法律來制裁,則或會以批判的目光或社會上的負面評價來打壓,以「矯枉過正」。

洛楓指出,張國榮不論生前或死後,都不斷受到主流媒體都不斷在打壓,當中各自因他同時擁有的3個不同身份,即自殺者、抑鬱症患者、同性戀者。

作為自殺者,張國榮在被確定在文華酒店跳樓自殺身亡後,仍被香港的主流媒體不斷攻擊,當中包括《明報》的「有人認為張國榮死得灑脫,留住人生最光輝的一頁……但其實死者對身邊的人和社會帶來很大傷害,即使自殺者患抑鬱症,控制不了自己的行為,社會也不應把自殺行為合理化」,甚至《蘋果日報》的「尋死要為他人著想,公德一點的選擇,燒碳較跳樓妥當」等,「這些論述似是如非,混淆視聽,無非是要把社會責任強加於一個自殺身死者的身上,要求他即使死後亦難辭其咎地背負種種不良後果」14。

而作為抑鬱症患者,傳媒在他死後亦訴諸權威,透過不同的精神科醫生、社會工作者、青少年志願團體等,呼籲「情緒低落者求醫」,藉此散發出「抑鬱症」可怕,「抑鬱症患者」有危險性、需要被規範、需要向權威(如醫生、社工等)求助等訊息,無疑令張承擔起懦弱者及精神失常者(一般「正常人」都會對此等人物感到恐懼)的角色。

對此,連張生前多年好友梅艷芳也發表聲明批評:「……請不要再把罪名加在他身上……抑鬱病不會一天便形成,是日積月累的,我覺得某些傳媒也要負上一定責任……」。15

同性戀或雙性情欲者的身份更是張國榮一直為人所詬病的部分,他一直不掩飾與同性戀人唐鶴德之間的關係,甚至於1992年的訪問中表明自己是個雙性戀者,可惜香港社會主流媒體卻不能趕得及他的前衛步伐,總是對他同性戀者的身份諸多打壓。在張國榮死後,電台節目主持查小欣在其節目〈茶煲裡的查篤撐〉中稱:「當然不會鼓贊同自殺風氣,也不鼓勵同性戀,希望不要有人貪得意嘗試同性戀」。以同性戀為一種可被鼓勵的現象,或以為有人會「貪得意嘗試同性戀」,以及視「有人貪得意嘗試同性戀」為不可接受的行為等,都可看出香港傳媒的目光狹隘。

傳媒人梁立人於2005年更在其文章中寫道:「社會大眾對同志並沒有極度畏懼,更沒有甚麼值得他們憤怒的地方,我們只會同情他們,因為同性戀的道路是悲慘的、陰暗的。以著名同性戀者歌手張國榮為例,如果他沒有陷入同性戀的泥潭,他會活得更開懷、更快樂,他的歌唱成就會更高。」當中著色性以及沒有足夠理據證明的邏輯謬誤去扭曲、否定同性戀者,更是無知和沒有傳媒公義的行為。

思想狹隘的香港媒體作為規範體制中的「監視者」角色,在張國榮生前已對其藝術形象竊竊私語,當中可以他們報導其2000年「熱‧情演唱會」的服裝的手法即可看出。



當時,斐聲國際的法國時裝設計師Jean Paul Gaultier為張於「熱‧情演唱會」中的演出設計了一系列服飾,包括長髮、裙子等裝扮,惟香港媒體卻形容為「貞子」,又指張「扮女人」是弱者行為。張國榮及後於《明報周刊》中表示,「演唱會的第3天,在法國的Jean Paul Gaultier給了我E-mail,我看完幾乎跌倒地上,他說﹕『你們香港人簡直是不知所謂, 以後國際級的設計師,都不會替你們香港人做show,或者合作。』 這很值得香港部分傳媒去檢討,因為我們一些藝人,水準已達國際化,即如我今年去日本,做了10場演唱會,日本傳媒以fantastic來形容這個show時,許多傳媒、搞手都會問我,為什麼香港的傳媒會去陷害自己的藝人?」



總結

張國榮在林夕為他撰寫的〈我〉一曲中如此唱道:
快樂是 快速的方式不只一種 最榮幸是 誰都是造物的光榮不用閃躲 為我喜歡的生活而活 我就是我 是顏色不一樣的煙火天空開闊 要做最堅強的泡沫 我喜歡我 讓薔薇開出一種結果孤獨的沙漠裡 一樣盛放的赤裸裸多麼高興 在琉璃屋中快樂生活 對世界說 甚麼是光明磊落
當中顯示了他的藝術生命雖然不斷受到打壓,而令他精神上受到挫敗,但其對藝術與性別政治的信念並沒有萎靡,在異性戀霸權裡,以異質的身體不斷挑戰非男即女的規範,並以之為榮耀與驕傲。


洛楓認為,張國榮的身死,令他生前的爭議與對衡剎那變成「傳奇」,而他的努力開拓,把Camp這種感情與品味引進給香港的受眾,除了為後來者打開突破的空間,是他以自己的身體為香港的身體藝術和性別運動開發無限的可能性。 (完)





註腳

14 洛楓,「第五章:你的眼光只接觸我側面」,頁177
15 同上,頁178


參考書目
Sontag, Susan, “Notes on ‘Camp’” (1964) 
米歇爾‧福柯著,《規訓與懲罰》,北京:三聯書店(1999)
朱耀偉、陳英凱、朱振威著,《文化研究60詞》,香港:匯智出版(2010)
洛楓著,《禁色的蝶蝴──張國榮的藝術形象》,香港:三聯書店(2009)
程青松編,《關不住的春光:華語同志電影20年》,新北市:八旗文化、遠足文化(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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